Tuesday, September 15, 2009

林冠英的言论自由

刊于2009年9月12日 东马联合日报言论版

日前,林冠英在出席槟城北海某盂蘭勝會晚宴致词时,谈起马华涉及1000万令吉政治献金风波,揶揄马华的缩写英文“MCA”除了可改为“Money Collecting Agency”(收钱机构),换成国语也可叫做“Mau Cari Angpau”(要找红包)。

此番言论引起马华党员不满,多位马华领袖也发表评论,对林冠英的有关谈话深表遗憾。

馬華檳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陳德欽認為,檳州首長林冠英在“要找紅包黨”事件上,一再踐踏馬華尊嚴後,還發表“當首長就要冒險”的言論,其囂張氣焰著實令人遺憾。

而马青总团长拿督魏家祥也指槟州首长林冠英发表羞辱马华的言论,有损其首长风范,更让自身的政治道德和涵养受到置疑。

笔者个人认为,林冠英贵为一州之长,理应谨言慎行,发表任何舆论都应该考虑到广大人民的感受,尤其是发表有关友党的言论,更应该顾及该党党员的感受。林冠英当晚是以槟州首长的身份,而不是反对党领袖的身份受邀发言,实在不应该发表有失身份,地位的谈话。毕竟一味的嘲讽漫骂,只能逞一时的口舌之快,不但没有建设性,反而让行动党树立更多的敌人,得不偿失。

贵为一州之长,林冠英的首要任务,应是带领槟州向前发展,振兴槟州经济,团结州民,致力吸引外资到槟州投资,而不是揶揄他人的家务事。毕竟,马华是不是“Money Collecting Agency”(收钱机构),或“Mau Cari Angpau”(要找红包),和槟州的发展一点关系也没有,和林冠英代表的民主行动党也互不相干。

针对各界对此事的反应,林冠英认为他有言论自由,我们不否认,在民主社会,每个人都有言论和结社的自由,但如果一个人的言论会对社会大众带来深远的影响,那他所享有的“言论自由”就不能只视个人的喜好厌恶而定,反之,需要考虑到大众的利益和感受所以有时言论自由也是有其“局限性”的。以林冠英如今的地位可说是今时不同往日,他所说的每一句话,所做的每一件事,都会对社会和群众起着影响。他不可能再像咖啡店内大发伟伦者那样,随心所欲评击他人而无需负责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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